中关村在线消息:工信部规定,手机预装软件需可卸载,严禁擅自收集用户信息。12月24日,工信部近日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办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工信部:手机预装软件必须要能卸载!
《规定》指出,在维护网络安全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方面,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早在去年11月份,工信部官网便开始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意见征集,在当时的规定中,有一条受到用户广泛欢迎,即手机厂商和软件商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所有预装软件可卸载,除了打电话、发短信和应用商店等基本应用无法卸载外,其他软件一律可卸载。
此次的暂行规定再次明确了这点,强调即便是系统升级,之前删除的预装应用也不被强行恢复。另外《规定》还加强了对应用软件计费、收费行为的管理,杜绝不明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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